南谯区大柳镇2021年行政审批服务指南

    发布时间:2021-05-18 23: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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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

    一、审批依据: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》

    二、受理窗口:民政

    三、申报条件:

    1、申请城镇低保的基本条件:持有本乡非农业户口,居住在本镇范围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210元,均可享受城市低保待遇。

    2、申请农村低保的基本条件:持有本乡农业户口的常住农村居民,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低于1000元的,均可享受农村低保待遇。

    四、申报材料:

    1、户口簿;

    2、身份证;

    3、医疗证;

    4、伤残证;

    5、收入状况证明。

    五、办理流程:

    1、提交相关材料书面申请;

    2大柳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;

    3、逐项填表登记;

    4、张榜公布到户;

    5、村公示;

    6、乡政府初审公示;

    7、报送民政局低保办审批;

    8、民政局入户调查核实确认。

    六、承诺期限:每半年审批一次,特殊情况随时审批,审批时不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  七、收费标准:免费

    城乡医疗救助审批

    一、审批依据:《城乡医疗救助审批制度》

    二、受理窗口:民政

    三、申报条件:本乡常住户口中的城乡低保对象、农村五保户、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、城乡低保边缘困难人群因患重大疾病引起生活困难的,可享受申请医疗救助。

    四、申报材料:

    1、低保证、五保供养证、优抚等有关证件和户口簿;

    2、区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必要的病史证明材料;

    3、合作医疗结算单。

    五、办理流程:

    1、提出书面申请,村民委会签署意见;

    2、出具区级以上医院本年度的诊断病历和合作医疗结算单;

    3、大柳镇民政办入户调查;

    4、对同意上报待批的申请人,由所在的村民委员会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;

    5、报送有关材料到区民政局低保办;

    6、民政局低保办接到申请材料后进行调查、审核、审批;

    7、资金打卡发放。

    六、承诺期限:每半年审批一次,特殊情况随时审批,审批时不般不超过20个工作日。

    七、收费标准:免费

    五保户供养审批

    一、审批依据:《五保户供养审批制度》

    二、受理窗口:民政

    三、申报条件:大柳镇辖区内老年、残疾或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,无生活来源,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,或者其法定赡养、抚养义务人无赡养、抚养能力的,享受农村五保待遇。

    四、申报要求:

    1、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,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,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;

    2、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,对符合五保条件的,要在本村范围内公告,无重大异议的,由村民委员会将评议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大柳镇人民政府审核;

    3、大柳镇人民政府自收到评议意见后提出审核意见,对申请人的家庭状况和经济条件进行调查核对;

    4、大柳镇提出审核意见,并将审核意见和有关材料报送民政局审核。

    五、办理流程:

    1、受理。经办人受理村(居)委会有关材料,对不符合要求或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;

    2、初审。经办人员对报来的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能否享受的初步意见;

    3、符合条件的,上报南谯区民政局审核;

    4、民政局审批后发证。

    六、承诺期限:20工作日。

    七、收费标准:免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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